韶关市中级人法院招募见习人员公告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12-12  浏览次数:947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因工作需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业见习基地拟向社会公开招募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人数

审判执行辅助岗12人,行政管理辅助岗8

二、招募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服从工作安排,熟悉计算机操作及基本办公软件应用;

3.毕业2年内未进行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审判执行辅助岗位的,原则上要求法律专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等处分的人员

4.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名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1231日。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符合条件人员将下列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ujiyuanzhaopin@126.com,材料名称统一以“见习人员+姓名”形式标注。

报名资料如下:

1.韶关市青年就业见习登记表(见附件);

2.个人简历;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扫描件,如有专业资格证书的一并提供。

四、招募程序

(一)面谈。报名时间截止后,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面谈,参加面谈的人员需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毕业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审核后退回。面谈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签订协议书。达成见习意见后,确定人选并签订《韶关市青年就业见习协议》。

五、见习补贴

见习补贴3000/月,购买特定人员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其他事项

1.见习人员见习管理按《关于印发<韶关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和《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见习学员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2.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后,符合见习人员条件且有意向参与见习的青年,可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招募程序依照本公告执行。

3.公告未尽事宜由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韶关市青年就业见习登记表.doc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