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武江监狱第三批减刑、假释案件立案公示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04 浏览次数:1782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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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假释、减刑案件情况公示
(2017)粤02刑更2770-3017号
本院于2017年8月31日受理了广东省武江监狱报请的对黄海南、陈加辉等248名服刑人员假释、减刑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现将黄海南、陈加辉等248名服刑人员的报请假释、减刑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17年9月1日至9月5日。如对罪犯报请假释、减刑情况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反馈方式为:将书面投诉意见在公示期满前提交到本院资料收转中心或投寄到本院(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工业西路92号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邮编512028)。
附件:立案公示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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