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交纳多少费用?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7-09-26 浏览次数:35517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1.申请执行需要交纳多少费用?
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500元;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1万元至50万元按照1.5%交纳; 50万元至500万元按照1%交纳; 500万元至1000万元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按照0.1%交纳。
2.申请支付令需要交纳多少费用?
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3.申请公示催告需要交纳多少费用?
每件交纳100元。
4.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需要交纳多少费用?
每件交纳400元。
5.破产案件需要交纳多少费用?
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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