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交纳多少费用?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7-09-26  浏览次数:35517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1.申请执行需要交纳多少费用?

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500元;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1万元至50万元按照1.5%交纳; 50万元至500万元按照1%交纳; 500万元至1000万元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按照0.1%交纳。

2.申请支付令需要交纳多少费用?

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3.申请公示催告需要交纳多少费用?

每件交纳100元。

4.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需要交纳多少费用?

每件交纳400元。

5.破产案件需要交纳多少费用?

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