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民法院收取的诉讼费用有意见怎么办?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7-09-26 浏览次数:3527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当事人不能单独对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提起上诉。当事人单独对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院长申请复核。复核决定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决定诉讼费用的计算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请求复核。计算确有错误的,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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