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会听取我市法院工作报告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6-03-23  浏览次数:6210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3月18日,中共韶关市委十一届第114次常委会听取了我市法院2015年工作情况及贯彻落实全省中院院长会议精神意见的汇报。 

会上,叶向荣院长代表市中院党组从服务大局、司法改革、司法为民、司法公开、队伍建设五个方面向市委常委会汇报了2015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叶院长还向市委常委会汇报了全省中院院长会议的主要精神,并从服务韶关振兴发展、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司法为民措施、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等方面报告了我市法院落实全省中院院长会议精神的贯彻意见。

市委常委会听取市中院工作汇报后,对法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会议认为,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主动作为,依法履职,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依法惩治腐败,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为促进韶关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对法院今后工作,会议强调:一要继续坚持服务大局。要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贯彻落实好市委决策部署,及时向市委汇报工作情况,主动作为。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社会治安犯罪,维护我市社会安定秩序,严惩贪污贿赂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不断完善司法保障和服务举措。要克服机械办案,准确把握裁判分寸,平衡各方利益,让司法审判工作更加接“地气”,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要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要结合韶关法院实际,积极稳妥做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相关工作,勇于探索,大胆实践,着力解决人案矛盾及其他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两级党委、政府要大力支持配合法院工作,确保司法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三要进一步做好涉诉信访工作。要完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贯彻《广东省信访条例》,积极推进诉访分离,落实依法按程序办理制度,及时受理、审查、甄别涉诉信访事项,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渠道表达诉求,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要加强普法宣传。要坚持审判与宣传教育相结合,通过各种有效的方式,大力加强法制宣传,增强群众的法制意识,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和示范功能,推动形成全民守法的浓厚氛围。五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要把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真正把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改进司法作风,坚决遏制腐败,进一步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营造干净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