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23名(其中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3名、武江区人民法院13名、仁化县人民法院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身体健康;
5.具体专业学历要求见附件1;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即1990年8月1日至2000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的情形。
二、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和要求见《韶关市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考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6日至9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周六、日除外)。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韶关市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本人签名后,于2018年9月21日下午5:00前,通过现场报名、电子邮箱或传真方式报送至招聘职位法院。报名地址、电子邮箱和传真号码见附件1。
注意:采取电子邮箱或传真报名方式的,报考人员务必在发送《报名表》后,致电招聘法院,确认招聘法院已收到《报名表》,如不经确认而导致任何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通过电子邮箱方式报名的,请发送经本人签名的《报名表》扫描件。《报名表》请附上照片。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经资格初审后,将统一发布考试时间、考试人员名单以及领取准考证等信息,请报考人员留意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http://www.sgcourts.gov.cn)和韶关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drsks.gov.cn,进入网站后在“广东人事考试网”标题右边下拉框中选择“韶关”)通知公告。
5.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计算机考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考试
1.笔试。笔试包括思想政治和法律基础知识两方面内容。题目类型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两种,总用时120分钟,总分值为100分。客观题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等,分值约60分,分别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主观题包括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等,分值约40分,分别在答题纸上用黑色或蓝黑色签字笔作答。笔试考卷结构和内容以正式考卷为准。
2.计算机操作考试。计算机操作内容为计算机中文录入,分听打和看打两个环节,各用时15分钟。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核
1.审核对象。根据笔试和计算机操作考试成绩总分,按报考职位招聘人数1:3比例从考试合格考生中确定审核对象;若考试成绩合格的人数少于1:3比例的,则所有考试成绩合格人员都列为审核对象。
2.审核方式。由审核对象带齐审核材料到报考职位相应的法院进行审核,审核所需材料:《报名表》原件,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两张。如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请提供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详细地址请看附件1报名地点)。
3.审核要求。资格审核不合格者、有关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全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四)面试
在资格审核合格,笔试和计算机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照职位招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列为面试人选;如考生放弃参加面试的,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至比例范围内。若考试成绩合格的人数少于该职位招聘人数1:3比例的,则所有考试成绩合格人员都列为面试人选。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笔试、计算机操作考试、面试分别占总成绩30%、30%、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考录公务员标准进行。
(六)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者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或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的,视情况递补。
(七)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综合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http://www.sgcourt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九)聘用
择优录用的受聘人员与各法院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及工作需要,并经考核合格者可续签合同。
四、工资福利
聘用后,双方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转正后工资按照当地同级公务员工资的70%标准执行,并随之动态调整。享受年休假等国家法定假期。
附件:附件1:韶关市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职位表 .xls
附件2:韶关市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doc
招聘法院咨询电话:
1.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0751-8550356
2.武江区人民法院:0751-8550219
3.仁化县人民法院:0751-6802224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9月5日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