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03-15  浏览次数:4856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办、市人民政府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韶办发20188号)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健全我院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深入推进我院普法工作创新发展,制定2019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提高全市居民的法治观念和法治化水平为总目标,坚持审判工作与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提升司法公信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全面依法治市、打造法治韶关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为建设平安韶关、善美韶关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做好法院内部学法用法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领会和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让法院干警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诚信仰者、自觉践行者和坚定捍卫者,自觉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要求指导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2.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将宪法、党章和党内法规列入重要学习内容,将学法制度作为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意识和能力的重要手段。

3. 健全干警日常学法用法制度。充分利用专题法律知识培训、视频教学、网上学法等平台,加强干警对宪法法律、党章和党内法规的学习,推进干警学法经常化,提高干警公正司法的能力。

4.加强干警在预防职务犯罪、商业贿赂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将普法与反腐倡廉教育相结合,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作风教育相结合,不断增强全院干警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全院干警,特别是关键岗位干警的法律观念,使干警自觉保持清正廉洁,司法为民好风尚。

(二)开展好向社会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引导全社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2.加强案件审判、执行过程中的普法工作。在诉讼活动中,利用办案的各个环节有针对性的进行法律解读,及时释疑解惑;持续开展法官以案释法制度;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及时按照规定将裁判文书上传至裁判文书网;通过巡回审判、庭审直播等形式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3.围绕服务和保障民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突出服务和保障民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加强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广大群众依法办事、依法表达诉求。

4.持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利用特殊节点如“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富有特色、形式多样、生动有效的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干警走向街头、广场、社区、农村,通过举办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

5.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积极推广“庭审直播进校园”、“法院公众开放日”、上法制课、模拟法庭等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用学生听得懂的语言、看得见的事实、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教育。

6.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发布工作,进一步加大司法政策、司法改革进展、有关案件审理情况的发布力度,针对各类媒体的传播特点,分门别类,各有侧重,通过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全媒体手段进一步扩大对普法工作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三、工作要求

我院各部门要按照计划要求,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统筹兼顾,密切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好活动,确保工作取得成效。我院普法工作的对外宣传由研究室统一负责,各部门应及时向研究室报送相关宣传信息,研究室应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对普法工作进行全面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315